公共艺术的人民性

发布时间:   作者:殷海洁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文/殷海洁

  公共艺术是城市文化的代表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人民大众精神需求为前提的艺术创作活动,不属于个人范围或者私人性质的艺术形态。当前,公共艺术研究已成为全球一个热门话题,卓越的公共艺术不仅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国家和城市文化的艺术名片。
  公共艺术不仅是城市壁画、雕塑和城市公共空间中物化的构筑体,它还是事件、展演、互动、计划、节日、偶发或派生城市故事的城市文化精神催生剂,不仅具有文化拯救、文化互动和沟通、提升经济活力等作用,还有增强社区认同、促进文化繁荣、推动社会和谐的功能,可以使城市成为更加多元、立体、个性化和艺术化的综合体,提升城市品质。
  公共艺术的人民性是指其公众性,指其创作导向以人民为中心、走进人民、服务人民,以人民群众的艺术品位为追求前提。人民性是公共艺术培根铸魂的关键,但是当前我国公共艺术的人民性价值还没有得到广泛的认知和挖掘,公共艺术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只是被当作改变城市局部空间的“文化快餐”,更多地是被强制置入大众感官经验和日常生活的物件符号,人民群众往往成为被动审美的客体,这些都背离了公共艺术的根本原则。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富裕,强化社会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因此,我们必须充分发掘蕴含在人民群众中的公共文化力量,发掘原本属于人民群众的审美意识与精神渴望,让艺术回归到原本属于自身的美好状态中,让公共艺术成为文化福利,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公共艺术的人民性要求它必须符合广大群众的精神需求,尊重人民群众的民族情感、文化情感和审美习性。真正优秀的公共艺术作品既要把大众的审美和精英的审美、普世情怀和精英创作结合在一起,还要经得起各个阶层、各种不同经历的人、各个不同年龄段的人去品味,还必须与当地的文化审美相协调,与周边的环境和建筑相协调,必须符合文化生态的发展,融入人民群众的心灵,融入人民群众的生活。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院本科2018级公共艺术专业学生)

编辑:高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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