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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陕西日报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少林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2年1月17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何少林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