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文物览】青铜器——卫盉:中国第一部土地交易地契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文物出版社

1975年2月2日,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董家村发现了一处周代的青铜器窖藏,出土了从穆王到宣王不同时期的青铜器37件,其中大部分铜器上铸有铭文,对研究从穆王以后到宣王这一段西周中、晚期的政治、经济、法律、土地制度和阶级关系等方面的历史非常重要。特别是裘卫制作的两件鼎、一件盉[hé]、一件簋[guǐ],被称为“裘卫四器”,是研究周恭王时代铜器不可多得的标准器。

卫盉器形是西周中期前段流行的式样,《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定为周恭王时器。器物通高29厘米,口径20.2厘米,重7.1千克。束颈,口沿外侈,有盖,鼓腹,连裆,足作圆柱形,管状长流,鋬为长舌兽首状,盖与器以链环相接。盖沿及器的颈部均装饰着垂冠回首分尾的夔[kuí]龙纹,流管装饰三角雷纹。现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

该器盖内有铭文132个字,记述了裘卫与贵族矩伯进行土地交换的全过程:恭王三年三月,王将在丰厦邑举行典礼,矩伯为参加礼庆,但缺少必需的礼器和饰物,向裘卫商要了一件“瑾璋”(玉器),价值80朋,议定由矩以“十田”抵给。另外,矩伯还要了两件赤玉的琥、两件鹿皮披肩、一件杂色的蔽膝(围裙),价值20朋,议定矩以“三田”抵给。因为交换涉及土地转让,裘卫便把此事向伯邑父、崇伯、定伯等几位执政大臣报告,由三有司(司徒、司马、司空)出席公证,在现场主持田地移交仪式。卫为了将此事告诉已经逝世的父亲,便制作了这个青铜器,以祈求上苍和先祖保佑子孙能万年永远享用。这篇铭文是我国发现最早的地契。

从书法的角度来看,卫盉铭上的字体已经与甲骨文的韵味相去较远了,没有了大盂鼎那种明显的带甲骨文笔意的修饰笔画。卫盉铭文书法圆劲厚重,刚柔相济,别具风貌。气度刚毅沉着,笔法娴熟精到,节奏流畅明快,结体方圆兼备,格调宽宏豪迈,点画屈伸自然,长短相宜。

卫盉铭文是西周土地交换或土地转让的典型实例,铭文中不仅明确记载了土地交换的价格:一件玉璋价值贝八十朋,可换“十田”;两件赤琥、两件麂韨和一件贲(祭祀时用的披肩、围裙及蔽膝)价值贝二十朋,可换“三田”。而且,铭文还记载土地交换的具体仪式:当事人告知伯邑父等五大臣,由五大臣主持,并由三有司具体执行受田过程。为我们研究西周中期土地制度、货币制度和社会经济提供了极其重要的史料。

卫盉铭文表明,当时的土地作为商品,不仅可以简单的以物易物,还可以通过充当商品等价物的“贝”这一货币形式进行转让,用“贝”的数量来衡量实物价值,这在周代青铜器铭文中尚属首次,表明当时贝已经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贝在流通时以“朋”为计算单位:五贝连成一串,两串合为一朋。这篇所记一田的价值分别为八朋贝和六朋多贝。另外像裘卫这种掌管裘皮生产的小官吏利用自己掌握的手工业产品为自己换取土地,这表明身份不高的庶姓家族经济地位的上升。

从卫盉铭文可以看出,裘卫不仅是国家的执政官员,还是一个商人。表明西周中叶已出现官商结合现象,商人可以凭借自己的财力获得职位,同时也可利用职位获得更大的利益。另外,矩伯身份的变化,以及伯邑父等人在铭文中所起的作用也透露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旧的体制已渐渐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旧有的思想、习惯等仍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总的来说,西周中后叶的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在很多方面比西周前期有了进步,出现了新的生产关系萌芽。

(原载于《陕西古代青铜器》文物出版社)

卫盉

卫盉铭文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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