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欣赏:幸运

发布时间:   作者:冯积岐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文/冯积岐


这件事已经过去二十六年了,一旦回想起来,一家人都后怕。这件事和陈忠实老师有关,和住房有关。今年是陈老师诞辰八十年,是他离开我们第六个年头,我把事情的经过说出来是对他的怀念,是对他再次的感恩。
  我是一九八八年四月二十六日走进位于西安市城内建国路上的陕西省作家协会的。当时由于种种原因,要将工作落实在省作家协会难度很大。我在省作家协会干了七年临时工。一九九三年,作家协会换届后,陈老师出任省作协主席。一九九四年六月份,陈老师领着我,和我一同到了陕西省人事厅,找到厅长邓理,希望尽快解决我的干部身份问题。在陈老师和《延河》杂志主编徐岳老师的共同努力下,时年八月,我的工作问题彻底解决了,成为《延河》杂志社正式编辑。一九九六年,我的妻子儿子也进了城。几年来,我住在陈老师在文章中所说的“半间屋”中。“半间屋”只有半间,十几平方米,在省作家协会的后院。它原来是《延河》杂志社的编辑王观胜兄的办公室,我住进去后没再搬出去。和作协大院里的所有房子一样,“半间屋”建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已很老了。“半间屋”曾经给我带来了难忘的记忆——在许多个夜晚,我和路遥、董得理老师、王观胜以及路遥的弟弟王天乐常常在这里谈文学、谈写作,不到凌晨两三点,不散伙。
  一九九六年四月,我从“半间屋”搬了出来。可以说,这次搬家,使一家人从死神手中逃出了性命。当时,作家协会的家属院有人腾出来了四十多平米的两室房子。和我争这套房子的是作家协会办公室的一个女同志,她也是从外地调来的,住在作家协会家属院的一座厦房中。我心想,我是争不过这位女同志的,我有自知之明:我的工龄比她短很多,也没有职称。我虽然给陈老师说了我无房住的难处,但没有强求。把两室房子分给办公室的女同志,我没有怨言。过了几天,陈老师打电话叫我到他的办公室去一趟。我一进他的办公室,他直言:积岐,把三楼那套房子给你了。陈老师抽了一口雪茄,说,杨伊伊要和你争。按理说,她符合住进去的条件。我给她说,作家协会不比其他单位,首先要考虑的是作家,要给作家比较好的写作条件,这也是惯例。我说我把房子要给你,她也没再争。就这样,我住进了家属院里的楼房。
  我从“半间屋”搬出来仅仅一个礼拜,清早起来,我站在阳台上一看,我住过的“半间屋”不见了。我和妻很吃惊,赶紧跑到后院去看,原来,房子在头天晚上坍塌了,整个屋顶捂下来,木椽、砖瓦和门一样高。我和妻震惊而后怕,站在坍塌的房子前,一语不发。假如,陈老师不把那套房子给我,我没从“半间屋”搬出来,第二年的今日,就是我们一家人的周年。那屋顶,足以把我们压成肉饼。没有假如。陈老师给我们的是房子,是幸运,也是命运。我的妻从作家协会后院回到楼上,不停地说,多亏了陈老师,多亏了,不然……她竟然流泪了。


编辑: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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