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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米脂公安“345”工作机制解民忧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黄江兵 王彬 时间:2021-09-10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通讯员 黄江兵 王彬)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榆林市米脂县公安局高渠派出所大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三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四步矛盾纠纷化解方法和五大民心工程,进一步深化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加强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做到“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大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切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

三大平台,建立长效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今年以来,高渠派出所不断优化便民为民举措,提升司法服务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与保障。组建起镇、派出所、村三大调解平台,创建高渠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疫情防控期间,高渠派出所根据辖区特点建立“民辅警+网格员”的矛盾纠纷包片责任制度。充分发动辖区内党员、村干部、乡贤,每个村都建立一支调解员队伍,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达到矛盾化解高效率、高质量,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 

遇到矛盾纠纷,高渠派出所内建立枫桥式“调解室”,面对面调解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同时,高渠派出所联合银州街道办事处驻村干部、银州司法所、米脂县人民法院银州法庭等多个部门,对辖区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问诊式”、“点穴式”化解,真正实现“大事不出镇”的目标。 

截至目前,今年高渠派出所已化解矛盾纠纷45起,没有一起矛盾纠纷上交,未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得不到处理上访,未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引起刑事案件的情况。 

四步工作法,矛盾纠纷不上交 

在矛盾纠纷调解实践中,高渠派出所不断摸索,总结出了“四步工作法”,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 

蹲下身子听倾诉。在化解矛盾纠纷时,调解员做到听重点、听关键、听实际、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诉说,与当事人沟通思想、建立感情。 

展开调查明事实。调解员掌握证据链,对当事人提供的所有涉案文字、影像视频材料认真查看,反复论证推敲,走访知情了解细节,促使调解工作成功有效。 

摆开证据释法律。调解员在查看相关证据材料后,问清双方当事人纠纷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对当事人解疑释惑的进行疏通,主持公道。 

敞开心扉解矛盾。调解员寻找到矛盾关键点,并敞开心扉与当事人交谈,促使当事人向调解条件靠拢,达成调解目的。 

五大工程,贴心为民服务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高渠派出所通过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五大民心工程,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教育整顿带来的新变化、新进步、新气象。 

法治宣传“入民心”。高渠派出所全体民辅警分组包村深入辖区11个行政村1500余户家庭以及学校、企业等,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20余场普法宣传,涵盖“美丽乡村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宣传、“全民反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范宣传、打击跨境赌博违法犯罪宣传、反邪教反恐怖主义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宣传、“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禁毒教育宣传、森林防火宣传等专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逐步提升辖区广大群众法治素养,使普法活动深入人心。 

矛盾化解“顺民心”。高渠派出所全体民辅警用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建立具有“高渠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工作方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让矛盾双方当事人感到“顺心”。 

法律服务“暖民心”。高渠派出所在办公室设立“义务法律服务岗”,所长黄江兵利用米脂县公安局公职律师身份,义务为辖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义务法律服务岗先后帮助辖区群众依法维权25次,依法化解企业间纠纷3次,依法化解企业与个人纠纷2次。同时,在辖区积极开展老年人、农村合作社法律援助,树立了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使辖区群众真正感受到派出所服务的“暖心”。 

公正执法“稳民心”。通过组织全体民辅警开展业务学习、实践总结、提升执法技能和执法水平,树立法治思维,切实解决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精品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做到基层群众“心稳”。 

户籍业务“便民心”。高渠派出所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加强硬件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通过户籍窗口整合、压缩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间等举措,让群众办理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户籍窗口除办理身份证业务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并免费给辖区群众提供复印、打印服务,充分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让辖区群众享受到“便利”。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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